记录号: 8   所属数据库: 装饰材料

标准名称 粉刷石膏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T517-93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刷石膏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和 

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建筑物室内墙面和顶棚上进行底层、面层及保温层抹灰的粉刷石膏。 

2  引用标准 

  GB 177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 

  GB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9776  建筑石膏 

3  术语   

   粉盖刷石膏,二水硫酸钙或无水硫酸钙经缎烧,其生成物(βCaSO4·1/2H2O和Ⅱ型 

CaSO4)单独或两者混合后掺入外加剂,也可加入集料制成的胶结料。 

4  分类、等级与标记 

4.1  分类 

    粉刷石骨按其用途分类,见表1。 

 

                                  表1 

  分  类        面层粉刷石膏      底层粉刷石膏      保温层粉刷石膏 

  代  号             M                D                 W 

 

4.2  等级 

    粉刷石膏按强度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与合格品(C)。 

4.3  标记 

4.3.1  标记方法 

    标记的顺序为:产品名称,代号,等级及标准号。 

4.3.2  标记示例 

    优等品面层粉刷石膏标记如下: 

    粉刷石膏MA  JC/T5l7 

5  技术要求 

5.1  细度 

    粉刷石膏的细度以2.5mm和0.2mm筛的筛余百分数计,其值应不大于表2规定的数值。 

 

                              表2 

    产品类别           面层粉刷石膏       底层和保温层粉刷石膏 

 2.5mm方孔筛筛余            0 

 0.2mm方孔筛筛余           40                      - 

 

5.2  凝结时间 

    粉刷石膏的初凝时间应不小于1h,终凝时间应不大于8h。 

5.3  强度 

    粉刷石膏的强度不得小于表3规定的数值。 

 

                                表3 

 

  产品类别     面层粉刷石膏                 底层粉刷石膏         保温层粉刷石膏 

   等  级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抗折强度    3.0    2.0      1.0      2.5      1.5     0.8      1.5       0.6 

  抗压强度    5.0    3.5      2.5      4.0      3.0     2.0      2.5       1.0 

 

5.4  体积密度 

    保温层粉刷石膏的体积密度应不大于600kg/m[3]。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仪器与设备   

6.1.1  标准筛 

    筛孔边长为2.5mm和0.2mm的方孔筛。应有筛底和筛盖。 

6.1.2  跳桌及附件 

    采用GB24l9中测定水泥改砂流动度的跳桌及附件。 

6.1.3  搅拌机 

    采用GB177中的胶砂搅拌机,但搅拌叶改为可装卸式的。 

6.1.4  采用GB9776中的搅拌锅、凝结时间固定仪、试摸、电热鼓风干燥箱、抗折试验 

机、抗压试验机、 

抗压夹具和刮平刀等设备与器具。 

6.2  试样 

    试样分为三等份,保存在密封容器中。其中一份做试验,其余两份在室温下保存三 

个月,必要时用作重检或复验。 

6.3  试验条件 

    试验室温度为20±5℃,空气相对湿度为65%±10%。粉刷石膏试样、拌和水及试摸 

等仪器的温度应与室温相同。 

6.4  试验步骤 

6.4.1  细度的测定 

    从密封容器中取出1000g试佯,在40::2℃下烘千至恒量(烘千时间相隔1h的质量差不超过18?

即为恒量),并在于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将试佯按下述步日连续测定两次。 

    称取100±0.2g试样,倒入安上筛底的2.5mm方孔筛中,盖上筛盖,进行手筛。直 

到不再有物料从筛网通过为止。 

    再称取未经过筛的试样50±0.1g,倒人安上筛底的0.2mm的方孔筛中,盖上筛盖, 

进行试验,其试验方法按GB9776进行。 

6.4.2  凝结时间的测定 

    测定凝结时间应采用符合扩散度用水量要求的石膏浆。 

6.4.2.1  测定扩散度用水量的方法 

    试验前用湿布抹擦跳桌台面、捣棒、截锥圆模和模套内壁,并将截锥圆模和模套置于 

玻璃台面中心,盖上湿布。 

    称取约1.5L试样,充分拌匀后称量,精确到5g。在搅拌锅中加入估计为扩散度用水 

量的水。将试样在30s内均匀地撒入水中静置1min,湿润后用料勺搅拌1min,然后用顶搅 

机搅拌2min,得到均匀的石膏浆,迅速分两层装人模内。第一层装至圆锥模高的三分之二, 

用圆柱捣棒自边缘至中心均匀捣压15次,接着装第二层浆,装至高出圆模约2cm,同样用 

圆柱捣至自边缘至中心均匀捣压10次。其捣压深度为:第一层捣至浆高度的三分之一, 

第二层捣至不超过已捣实的底层表面。装填和捣实浆时,应用手将截锥圆模扶住,避免 

移动。 

    捣压完毕,取下模套,用小刀将高出截锥圆模的浆刮去并抹平,然后垂直向上轻轻 

提起圆模。从装填浆至提起圆模时间为2min。立即开动跳桌,以每秒一次的速度连续跳 

动15次。 

    跳动完毕,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测量试饼的直径,精确到1mm,计算两个方向直 

径的平均值,以mm表示,即扩散度,它应等于165±5mm。若不等,则应改变加水量,重 

新拌合石膏料浆再行试验,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记录连续两次石膏浆扩散度为165±5mm时的加水量,该水量与试样的质量比(以百 

分数表示,精确至1%),即为扩散度用水量。 

6.4.2.2  测定凝结时间的方法 

    利用测定扩散度合格后的剩余石膏浆,倒人环模,进行凝结时间的测定,测定方法 

按GB9776进行,但测定时间间隔为15min。 

6.4.3  强度的测定 

6.4.3.1  测定抗折强度的方法 

    从密封容器中,取出约1.5L试样,充分拌匀后称量,精确至5g,并按扩散度用水量 

加水,按6.4.2.l制备石膏浆。用料勺将浆浊人预先涂有一赶层矿物油的试模内,试模 

振动和脱模程序按GB9776进行,但试件在终凝后脱模。 

    膜模后的试件应在试验室条件下静置3d,然后在40±2℃烘箱中烘干至恒量(24h质量 

减少不大于1g却为恒量)。烘干后的试件在试验室条件下冷却至室温,再进行抗折强度 

的测定。 

    抗折强度测定方法按GB9776进行。 

6.4.3.2  测定抗压强度的方法 

    抗压强度的测定方法按GB9776进行。 

6.4.4  体积密度的测定 

    利用烘干至恒量的抗折强度试件,进行称量,精确至1g。计算三个试件的平均质量, 

按下式计算体积密度: 

                              G 

                        γ=───×100 

                              V 

 

式中:γ──体积密度,kg/m[3]; 

       G──试件平均质量,g; 

       v──试件体积,4cm×4cm×16cm=256cm[3]。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 

    面层粉刷石膏:细度、凝结时间、抗折强度; 

    底层粉刷石膏:凝结时间、抗折强度; 

    保温层粉刷石膏:体积密度、凝结时间、抗折强度。 

7.2  型式检验 

    产品的型式检验,正常生产条件下,每3个月进行一次。型式检验项目包括出厂检验 

全部项目与抗压强度。 

7.3  批量与抽样 

7.3.1  批量:以连续生产的60t产品为一批,不足60t产品时也以一批计。 

7.3.2  抽样:从一批中随机抽取10袋,每袋抽取约3L,总共不少于30L。 

7.4  判定 

    将抽取的试样充分拌匀,分为三等份,保存在密封容器中。以其中一份试样按第6章 

进行试验,检验结果,若均符合第5章相应等级技术要求时,则判为该等级品。若有一项 

以上指标不符合该等级,即判该批产品降等或不合格。若只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可用 

其他两份试样对不合格指标进行重检。重检结果,如两个试样均合格,则判该批产品符 

合该等级;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降等或不合格。 

    用户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可进行复验。复验应在产品贮存期内进行。 

8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8.1  粉刷石膏一般采用袋装,可用具有防潮的及不易破损的纸袋或其他复合袋包装。 

8.2  包装袋上应以蓝、黑、红三种颜色文字(其中蓝代表M类,黑代表D类,红代表W类) 

清楚标明制造厂名、商标、批量编号、标记、生产日期和防潮标志。 

8.3  粉刷石膏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型号和等级的粉刷石膏应分别 

贮运,不得混杂。 

8.4  粉刷石膏自生产之日算起,贮存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后应重新进行质量检验,以确 

定其等级。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卓敏、彭荣、郑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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