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13   所属数据库: 装饰材料

标准名称 纤维增强硅酸钙板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T 564-94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纤维增强硅酸钙板的产品分类、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保管、包 

装与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以钙质材料、硅质材料及纤维等增强材料为主要原料,经成型、蒸压养护而成的纤维 

增强硅酸钙板(下称硅酸钙板),主要用作建筑物、船舶的壁板、吊顶板和其他工程的防火隔热材料等。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产品: 

a. 石棉砂质水泥平板; 

b.硅酸钙绝热制品; 

c. 饰面硅酸钙板。 

2引用标准 

GB  4902刨花板平面抗拉强度的测定 

GB/T 5464建筑材料不燃烧性试验方法 

GB  7019石棉水泥制品吸水率、容重及孔隙率测定方法 

GB  8040石棉水泥波瓦、平板抗折性试验方法 

GB  8624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  10294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 

GB  10699硅酸钙绝热制品 

3产品分类、等级与规格 

3.1分类、等级 

3.1.1分类 

a.硅酸钙板按其增强材料分为云母型(Y)、石棉型(S)和其他纤维材料型(Q)三类; 

b.按密度分为D0.6、D0.8和D1.0三类。 

3.1.2等级 

按抗折强度、外观质量和尺寸允许偏差分为优等品(A)、一等品(B)和合格品(C)三个等级。 

3.2规格 

规格的公称尺寸及其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  1 

  项目             公称尺寸                        尺寸允许偏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长度l  1000 1200 1800 2400 2800 3000       ±2         ±3      ±5   

  宽度b   800 900 1000 1200                  ±2         ±3      ±4 

  厚度e  5 6 8 (9) 10 12                     ±0.2       ±0.3    ±0.4 

         15 20 (19) 25 30 35                 ±0.4       ±0.6    ±0.8 

  注: 1括号内尺寸为船用板常用规格。 

       2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生产其他规格尺寸的平板。 

3.3产品标记 

3.3.1标记代号 

按增强材料分类、密度、产品等级、规格尺寸与标准编号顺序列出。 

3.3.2标记示例 

云母型硅酸钙板,D0.6类板,优等品,长度2400mm,宽度1200mm,厚度10mm: 

Y D0.6  A  2400×1200×10 JC/T564 

4技术要求 

4.1外观质量 

4.1.1外观:船用板不允许有裂纹、分层、缺角、鼓泡、凹陷等缺陷;建筑用板优等品同船用板,一等品和 

合格品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鼓泡和凹陷。 

4.1.2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3形状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项目                    允许范围 

                船用板            建筑用板 

 板边平直度,mm/m不大于    1            2 

 板边垂直度,mm/m不大于    3            3 

 板面平面度,mm/m  e≤12不大于  4         4 

                   e〉12不大于  3         3 

 同一块板厚薄差,mm不大于     0.4      0.1e(但也不能大于2) 

 4.2 物理力学性能 

 各类板的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 的规定。 

                            表  3 

  项目                                                    指标 

                                   D0.6                      D0.8               D1.0 

 密度,g/cm[3]                 0.5>ρ≥0.75          0.75>ρ≥0.9         0.9>ρ≥1.2  

 抗折强度,MPa不小于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e≤12          6      5        4      9       8       7       11      10      9  

              e>12         4.9    4.0      3.5    6.0     5.5     5.0     7.0      6.5    6.0 

 螺钉拔出力,N/mm不小于            49                       60                      75 

 热导率,W/mK不小于               0.20                     0.25                    0.29 

 (导热系数) 

 含水率,%不大于                                7(船用);10(建筑用) 

 湿胀率,%不大于                                          0.25 

 热收缩率,%(600℃×3h)                                  1 

 不燃性                     船用符合船检规定; 

                            建筑用符合GB 8624A级 

 垂直抗拉强度,MPa不小于                                  0.5(船用) 

 布氏硬度HB不小于                                         1.5(船用) 

 

 

5试验方法 

5.1外观质量 

5.1.1检验工具 

5.1.1.1检验平台应平整、光滑,其尺寸应足以支承板材。 

用两把金属尺安放在该平台的边缘并成直角(长臂不短于1000mm,短臂不短于700mm),每把金 

属尺的平直度至少精确至0.3mm/m,垂直度至少精确至0.1%,也可以采用平直度和垂直度要求与上 

述相同的轻便角尺。 

5.1.1.2钢卷尺:规格0-3000mm,精度lmm。 

5.1.1.3游标卡尺:精度0.05mm。 

5.1.1.4金属直尺:规格0-1000mm,精度1mm。 

5.1.1.5塞尺。 

5.1.2外观缺陷用目测方法检验。 

5.1.3长度和宽度:每个方向测量三次,应避开可见缺陷处,测点如图1所示,取其平均值,精确至 

1mm。将平均值减去公称尺寸即为尺寸允许偏差。 

5.1.4厚度:用游标卡尺在板宽的每一边各测量三点共8点,测点如图2所示,取平均值,精确至 

0.1  mm。将平均值减去公称厚度即为尺寸允许偏差。实测尺寸的最大值减去最小值即为该板的厚薄差。 

5.1.5板边平直度:把板的每一边与不短于1m的直尺边紧靠,测量板边与直尺边之间的最大距离, 

精确到0.5mm,平直度d/L以mm/m计,如图3所示。 

5.1.6板边垂直度:依次把板的四个角放在直角尺的两臂之间,使板的长边与直角尺长臂紧密接触,测 

量板边到直角尺短臂的最大距离,精确到0.5mm,如图4中所示的“d”,垂直度d/L以mm/m计。 

5.1.7板面平面度:把板置于平整的水平台上,将一把1000mm长的直尺侧面贴在平板表面上,然后 

用塞尺测量直尺侧面与平板正面之间的最大间隙即为平面度,精确至1mm。 

5.2物理力学性能 

5.2.1试件的制备:试件应符合表4的规定。 

5.2.2密度的测定:按照GB 7019规定进行。 

5.2.3含水率测定:称取试件气干状态下(试件放于通风良好的室内7天以上的状态)的重量,然后按 

GB 7019规定的方法测定干燥试件的重量,按式(1)计算试件含水率: 

                   A=(W0-W1)/W1×100 ...................(1) 

                   式中: A────试件的含水率,%; 

                         W0─── 气干状态试件的重量,g; 

                         W1─── 干燥试件的重量,g。 

                          表 4 

 测定项目          试件数,块    试件尺寸,mm            制备要求 

 密度                  3         80×80                  按GB 7019 

 含水率                3         80×80                  按GB 7019 

 抗折强度 

 e≤12                 3         250×250     在距试板边缘200mm内切取(见图5),在 

                                 (支距215)    100~105℃下烘干至恒重 

 e〉12                 6       (10e+40)×e    在距试板边缘200mm内切取(见图5),在 

                                 (支距10e)    100~150℃下烘干至恒重 

 螺钉拔出力            3         100×80      100~150℃烘干至恒重 

 湿胀率                2         250×250     在距试板边缘200mm内切取 

 热收缩率              2         80×80       按GB 10699 

 热导率(导热系数)    2         Φ200        按GB 10294 

 不燃性                                       按GB 5464(船用板按船检有关规定) 

 垂直抗拉强度          3         50×50       按GB 4902 

 布氏硬度              3         80×40 

 5.2.4 抗折强度试验:按照GB 8040规定进行。 

 5.2.5 螺钉拔出力测定:把试件放于100~105℃烘箱里烘干恒重。采用木螺钉旋入略小于 

 钉螺纹直径的试件导入孔中,螺钉穿透板的全部厚度并要露出背面5mm,然后通过附有适当 

 夹具的万能材料试验机,以约50N/s速率施加拉力,直至螺钉拔出,按式(2)计算螺钉拔出力: 

 

                              P 

                          R=──…………………………………(2) 

                              h          

式中:R——螺钉拔出力,N/mm; 

    P——荷载,N; 

    h一一螺钉旋入深度,mm。 

5.2.6 湿胀率测定:把试件浸入不低于5℃的水中至少24h,然后用螺旋测微器测量4个 

边长(精确到0.0lmm),在100 ̄l05℃烘箱里烘干至恒重,待试件冷却后再测一次4个 

边长度,按式(3)求出湿胀率:     

 

                             L2 - L1 

                        ε=──────×100 ……………………(3) 

                                L1 

式中:ε一一试件湿胀率,%; 

    L2——浸水后试件长度,mm; 

    L1一一干燥后试件的长度,mm。 

    取8个数据的平均值为试验结果,其值必须符合4.2条的要求。 

5.2.7 热收缩率测定:按GB10699的规定进行。 

5.2.8 导热系数测定:按GB10294的规定进行。 

5.2.9 不燃性试验:船用按船检有关规定,建筑用按GBS464的规定进行。 

5.2.10 垂直抗拉强度试验:按GB4902的规定进行。 

5.2.11 布氏硬度试验:把试件放于100 ̄105℃烘箱里烘干至恒重。将布氏硬度计放上。10mm的钢 

球,通过万能试验机分别用10N和500N的荷重压入试件井持续10s,卸去荷重,读出两次 

钢球凹陷深度t1和t2,准确至0.01mm,按式(4)计算布氏硬度: 

                               P   

                        HB=────     ……………………………………(4) 

                             9.8πDT 

                        T=t2 - t1       ……………………………………(3) 

式中:P一一荷重,490N; 

    π──3.14; 

    D-一钢球直径,10mm; 

    T——钢球压痕深度之差,mm。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项目 

6.1.1  出厂检验项目 

6.1.1.1  建筑用硅酸钙板检验项目:板的外观质量、含水率、密度、抗折弹度和螺汀拔出入。 

6.1.1.2  船用硅酸钙板检验项目:板的外观质量、含水率、密度、抗折强度、螺钉拔出力、垂直抗拉强度 

和布氏硬度。 

6.1.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 

6.2  抽样与判定 

6.2.1  出厂检验 

6.2.1.1  每批板应为同一类别、同一等级、同一规格的产品。一般以1000张为一批量,如不足1000 

张,则在200张以上仍按一批考核,验收地点应在生产厂内进行。 

6.2.1.2  外观质量检验:从一批产品中不同堆垛里抽取3张板进行外观缺陷、尺寸允许偏差和形状偏 

差检查,以确定产品等级是否合格。若其中1张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则要对这个指标重新检验。由同一 

批量再抽取双倍数量进行复验。若该项指标仍不符合要求时,则该产品应降等或判为不合格品。 

6.2.1.3  物理力学性能检验:从上述外观质量合格的样品中抽取2张作密度、含水率、抗折强度和螺钉 

拔出力(船用板另加垂直抗拉强度和布氏硬度)检验。按5.2.1条规定切取试件试验,以确定产品类别。 

若其中有1张样品的性能不符合该类产品指标,再取双倍数量样品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若仍有1张 

不符合要求,则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2.2  型式检验 

6.2.2.1  当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应1年进行一次检验; 

  d.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俭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2.2.2  外观质量检验,从每一受检批中抽取样品,样品数量列于表5第2栏。 

 

                                        表5 

 

    1         2       3     4        5        6          7          8 

生产期间已试 抽样数量  第1次样品       第一次加第二次样品  用变量法 

验产品每受检          合格判  不合格判 合格判   不合格判   检查可接   备注 

批次的数量            定数Ac1  定数Re1 定数Ac2  定数Re2    收系数K 

批次的数量         

   ≤200        3        0        2       1        2        0.29   AL=L+KR 

201 ̄400        4        0        2       1        2        0.34   式中: 

401 ̄800        5        0        2       1        2        0.37   AL-可验收极限(N); 

801 ̄1500       7        0        2       1        2        0.40   L-标准低限(N); 

1501 ̄3000     10        0        2       2        3        0.50   K-可接收系数; 

3001 ̄8000     15        0        3       3        4        0.51   R-极差N 

 

外观质量按本标准5.1条进行检验。验收规则按品质检验程序进行(表5第3~6栏)。即第一次样 

品中的不合格品数末超过表5中Ac1时,该受检批量应予验收;若不合格品数等于或大于表5中Re1时, 

受检批量应予拒收;若第一次样品中的不合格品数介于Ac1和Re1之间时。则应抽取并检验与第一次样品 

相同数量的第二次样品。两次样品中的不合格品总数等于或小于表5中Ac2,则该检验批量验收;若不合 

格品总数等于或大于表5中Re2,则该检验批量拒收。批量拒收后可进行逐张检查处理。 

6.2.2.3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按变量检验程序(表5第7、8栏)对抗折强度、螺钉拔出力、垂直抗拉强度 

和布氏硬度试验进行验收。若样品的平均值X[平均]大于或等于可验收极限。即X[平均]≥AL,则该批量可以验收; 

若X[平均]≤AL,则该批量拒收。 

板的密度、含水率、湿胀率和热收缩率试验,应在该受检批中任意抽取2张板按5.2条规定试验。试 

验结果如有一张不合格时,再取加倍数量进行复试,复试后仍有一张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得验收。 

热导率(导热系数)和不燃性试验按GB 10294、GB5464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标志与产品合格证 

7.1.1标志:在每张板的表面上应用不掉色的颜色标明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班次等,出厂的包装垛 

上应有该产品的类别、等级的标志。 

7.1.2产品合格证:发货时必须将该产品合格证随同发货单寄给用户,其中应载明: 

a.产品名称、产品标记、编号与生产日期; 

b.生产厂名称、商标及厂址; 

c.产品性能检验结果; 

d.生产厂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名盖章。 

7.2包装 

    产品可采用硬质包装箱。若采用其他包装方式应保证硅酸钙板不致弯曲,板边不致碰撞损坏。包 

装高度不应超过1.2m。 

7.3运输 

搬运和装卸板材时,不得互相撞击和自任何高度进行抛掷,运输工具底面必须平整并设法使产品固 

定好,在运输过程中要减少震动,防止碰撞和雨淋。 

7.4贮存:堆放板材应按不同规格、类别、等级分别堆放,堆放场地必须平坦、坚实,不得露天准放。如用 

方木支垫应保证产品不致变形,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5m。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吴县硅酸钙板厂、三明新型建材总厂、 

上海申华轻板厂和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房建所等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明勇、叶启汉、陈桂琴。 

    本标准委托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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