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75   所属数据库: 水泥标准

标准名称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μm筛筛析法)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Test method for fineness of cement-The 80μm sieve
标准号 GB1345-91
代替标准号 代替GB1345-77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 1992-06-04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 1993-03-01实施
附图 图1; 图2; 图3; 图4;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80μm筛检验水泥细度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硅酸盐水泥、普通水泥、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以及指定 

    采用本标准的其他品种水泥。 

2   引用标准 

    GB 3350.7  水泥物理检验仪器  标准筛 

    GB 6004  试验筛用金属丝纺织方孔网 

3   方法原理 

    本标准是采用80μm筛对水泥试样进行筛析试验,用筛网上所得筛余物的质量占试样原 

    始质量的百分数来表示水泥样品的细度。 

4  仪器 

4.1  试验筛 

4.1.1  试验筛由圆形筛框和筛网组成,筛网符合SSW 0.080/0.056 GB6004,分负压筛和水 

       筛两种,其结构尺寸见图1和图2。负压筛应附有透明筛盖,筛盖与筛上口应有良好的 

       密封性。 

4.1.2  筛网应紧绷在筛框上,筛网和筛框接触处,应用防水胶密封,防止水泥嵌入。 

4.1.3  筛孔尺寸的检验方法按GB6004第4章进行。 

4.1.2  负压筛析仪 

4.2.1  负压筛析仪由筛座、负压筛、负压源及收尘器组成,其中筛座由转速为30±2r/min 

       的喷气嘴、负压表、控制板、微电机及壳体等构成,见图3。 

4.2.2  筛析仪负压可调范围为4000 ̄6000Pa。 

4.2.3  喷气嘴上口平面与筛网之间距离为2 ̄8mm。 

4.2.4  喷气嘴的上开口尺寸见图4。 

4.2.5  负压源和收尘器,由功率600W的工业吸尘器和小型旋风收尘筒组成或用其他具有相 

       当功能的设备。 

4.3   水筛架和喷头 

    水筛架和喷头的结构尺寸应符合GB3350.7第2.3 ̄2.7条的规定,但其中水筛架上筛座 

             +3 

    内径为140   mm。 

              0 

4.4  天平 

    最大称量为100g,分度值不大于0.05g。 

5  样品处理 

    水泥样品应充分拌匀,通过0.9mm方孔筛,记录筛余物情况,要防止过筛时混进其他水 

    泥。 

6  操作程序 

6.1  负压筛法 

6.1.1  筛析试验前,应把负压筛放在筛座上,盖上筛盖,接通电源,检查控制系统,调节负 

       压至4000 ̄6000Pa范围内。 

6.1.2  放在筛座上,开动筛析仪连续筛 

       析2min,在此期间如有试样附着在筛盖上,可轻轻地敲击,使试样落下。筛毕,用天平 

       称量筛余物。 

6.1.3   当工作负压小于4000Pa时,应清理吸尘器内水泥,使负压恢复正常。 

6.2  水筛法 

6.2.1  筛析试验前,应检查水中无泥、砂,调整好水压及水筛架的位置,使其能正常运转。 

       喷头底面和筛网之间距离为35 ̄75mm。 

6.2.2  称取试样50g,置于洁净的水筛中,立即用淡水冲洗至大部分细粉通过后,放在水筛 

       架上,用水压为0.05±0.02MPa的喷头连续冲洗3min。筛结,用少量水把筛余物冲至 

       蒸发皿中,等水泥颗粒全部沉淀后,小心倒出清水,烘干并用天平称量筛余物。 

6.3  手工干筛法 

    在没有负压筛析仪和水筛的情况下,允许用手工干筛法测定,操作方法按附录A(补充 

    件)进行。 

6.4  试验筛的清洗 

    试验筛必须经常保持洁净,筛孔通畅。如其筛孔被水泥堵塞影响筛余量时,可用弱酸浸 

    泡,用毛刷轻轻地刷洗,用淡水冲净、晾干。 

    7  试验结果 

    7.1  水泥试样筛余进分数按下式计算: 

 

                                 Rs 

                             F=───×100  

                                  W 

 

式中:F——水泥试样的筛余百分数,%; 

      Rs——水泥筛余物的质量,g; 

      W——水泥试样的质量,g; 

      结果计算至0.1%。 

7.2  筛余结果的修正 

    为使试验结果可比,应采用试验筛修正数方法修正7.1条的计算结果。修正系数的测定, 

    按附录B(补充件)进行。 

7.3  负压筛法与水筛法或手工干筛法测定的结果发生争议时,以负压筛法为准。 

附录A 

手工干筛试验操作方法 

(补充件) 

 

A1  称取水泥试样50g倒入符合GB3350.7要求的干筛内。 

A2  用一只手执筛往复摇动,另一只手轻轻拍打,拍打速度每分钟约120次,每40次向同 

    一方向转动60°,使试样均匀分布在筛网上,直至每分钟通过的试样量不超过0.05g 

    为止。 

A3  称量筛余物,按7.1条计算试验结果。 

 

 

      附录B 

      试验筛修正系数测定方法 

      (补充件) 

 

B1  用一种已知80μm标准筛筛余百分数的粉状试样(该试样受环境影响筛余百分数不发生 

    变化)作为标准样。按本标准第6章操作程序测定标准样在试验筛上的筛作百分数。 

B2  试验筛修正系数按式(B1)计算: 

                        C=Fn/Ft     ………………………………(B1) 

式中:C——试验筛修正系数; 

      Fn——标准样给定的筛余百分数,%; 

      Ft——标准样在试验筛上的筛余百分数,%。 

     修正系数计算至0.01。 

     注:修正系数C超出0.80 ̄1.20的试验筛不能用作水泥细度检验。 

B3  水泥试样筛余百分数结果修正按式(B2)计算: 

                        Fc=C·F     ………………………………(B2) 

式中:Fc——水泥试样修正后的筛余百分数,%; 

      C——试验筛修正系数; 

      F——水泥试样修正前的筛余百分数,%。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大同、刁志坚、黄添益。 

    本标准第一次197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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