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39   所属数据库: 水泥标准

标准名称 水泥物理检验仪器 净浆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Apparatus for physical test of cement Apparatus for testing normal consistency and setting time of paste
国际代码 UDC 666.94.017 :620.1.05
标准号 GB 3350.6-82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标准局1982-12-25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83-10-01实施
标准正文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水泥净浆标准稠度及凝结时间的测定仪(简称锥形稠度仪)。 

1 技术要球 

1.1 试锥角度:43°36′。 

1.2 试锥高度:50毫米。    

1.3 试锥最大偏摆度:φ1.0毫米。 

1.4 试锥材料:黄铜铸造。 

1.5 锥模角度:43°36′。 

1.6  锥模工作高度:75毫米;锥模总高度:82毫米。 

1.7 试杆直径:φ12[-0.02]-0.07毫米。 

1.8 试锥和试杆光洁度:△6。 

1.9  圆模上部内径:65±0.5毫米;圆模下部内径:75±0.5毫米;圆模高度:40±0.5毫米。 

1.10 试针直径:1.1土0.04毫米,试针长度:50毫米;试针材料:硬钢丝制成,不得有弯曲。 

1.11 滑动部分重量:试杆装试锥或试针后总重量均为300±2克。 

1.12 试锥与试针的安装配合部位应能互换。 

1.13 试杆表面应光滑平整,能靠自重自由下落,不得有紧涩和旷动现象。 

1.14 标尺读数的刻度范围S为0 ̄70毫米;P为21 ̄33.5%。S与P的读数应与公式要求相对应。 

标尺读数的刻线应清晰、无明显误差并能与指针平行,标尺应按规定位置牢固安装。 

1.15 仪器外表不得有粗糙不平或图中未规定的凸起凹陷,零件结合处的边缘应整齐。 

2  验收规则及检验方法 

2.1  每台锥形稠度仪均应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查,签发质量合格证后方能出厂。 

2.2  本标准第1.1,1.5条用万能角度尺检查。 

2.3 本标准第l.2,  1.7,  1.9条用分度值为0.05毫米游标卡尺检查。 

2.4 本标准第1.3条在标准平台上用百分表检查。 

2.5 本标准第1.6条用分度值为0.05毫米深度卡尺检查。 

2.6 本标准第1.10条试针长度用钢板尺检查,试针直径用外径百分尺检查。 

2.7 滑动部分总重量用架盘天平检查。 

2.8 本标准第1.12-1.15条均按要求目测检查。 

3  包装与标志 

3.1 每台仪器应有牢固的铭牌,表面和标志应明亮、清晰、耐久,并能防锈,其内容包括:仪器 

名称、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制造厂名。 

3.2  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及备用件等应与锥形稠度仪一起装箱。 

3.3  每台仪器应用手提式仪器箱包装。箱内有仪器及附件安放位置,衬以泡沫塑料并填实,以防 

晃动。发运时另用包装箱,内衬油毡纸,外应包扎牢固。 

3.4  包装箱上字样和标志应清楚,内容包括: 

    a. 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及出厂编号; 

    b. 收货单位及地址; 

    C.“请勿倒置”、“防雨防潮”等。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佩勤、曾重庆、王文义。 

    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建筑材料工业部部标准JC140-67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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