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29   所属数据库: 水泥标准

标准名称 明矾石膨胀水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工业部部标准
标准号 JC311-82
标准正文
1  定义、标号与用途 

1.1定义 

    凡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天然明矾石、石膏和粒化高炉矿渣(或粉煤灰),按适当比例 

磨细制成的、具有膨胀性能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明矾石膨胀水泥。 

    注:①硅酸盐水泥熟料,宜来用回转窑生产的石灰饱和系数不大于0.90、标号为525 

    号以上的熟料。 

        ②天然明矾石的化学成分应满足以下要求:Al2O3不小于18%,SO3不小于16%。 

 

        ③石膏:来用天然硬石膏,SO3含量不小于48%。 

        ④矿渣必须符合GB  203-78《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的规定。 

          粉煤灰必须符合GB  1596-79《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的规定。 

1.2标号 

    明矾石膨胀水泥分525、625二个标号。 

1.3用途 

    明矾石膨胀水泥适用于补偿收缩混凝土结构工程、防渗混凝土工程、补强和防渗抹面 

工程,以仅按缝、梁柱和管道接头、固结机器底座和地脚螺拴等。 

 

2  品质指标 

2.1三氧化硫 

    水泥中三氧化硫的含量不得超过8.0%。 

2.2比表面积 

    水泥比表面积不得低于4500厘米[2]/克。 

2.3凝结时间 

    初凝不得早于45分钟,终凝不得迟于6小时。 

2.4强度 

    各龄期强度均不得低于下表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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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抗    压    强    度    │    抗  折  强  度 

     水泥标号    ├─────┬────┬────┼────┬────┬───── 

                 │  3天     │  7天   │  28天  │  3天   │  7天   │ 28天 

 ────────┴─────┴────┴────┴────┴────┴─── 

                                公斤/厘米[2] 

 ────────┬─────┬────┬────┬────┬────┬─── 

       525       │   250    │  350   │  525   │   42   │  54    │ 80 

 ────────┼─────┼────┼────┼────┼────┼─── 

       625       │   300    │   40   │  625   │   50   │  62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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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膨胀率 

        水泥净浆试体在水中养护时,其自由膨胀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不得小于0.15%;28天不得小于0.35%,但不得大于1.00%。 

2.6不透水性 

        1:3软练胶砂试体水中养护3天后,在10公斤/厘米[2]水压下恒压8小时,应不 

透水。 

    注:若该水泥不用在防渗工程上可以不作透水性试验。 

 

3  试验方法 

    3.1物理检验 

        按本标准附录A进行。 

    3.2化学分析 

        按JC312-81《明矾石膨胀水泥化学分析方法》进行。 

4  验收规则 

    4.1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标号水泥不超过200吨为一取样单位进行取样,并编号。取样 

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数至少15公斤。 

    4.2试验及留样 

        每一编号取得的水泥样应充分混匀,分为两等份。一份由水泥厂按本标准附录A 

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试验;另一份密封保管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验 

机关进行复验或仲裁。 

    4.3出厂水泥 

        出厂水泥应符合本标准第二章各项指标。 

    4.4试验报告 

        水泥厂应在水泥发出日起11天内,寄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中应包括除 

28天强度及膨胀率以外的本标准第二章所列的各项试验结果。28天强度及膨胀率数值,应 

在水泥发出日起32天内补报。 

 

5包装与标志 

    5.1水泥需用四层水泥包装纸中间夹一层塑料薄膜的纸袋包装,每袋净重50±1公斤 

     

    5.2纸袋上须清楚标明:工厂名称,水泥品种、标号、包装日期、编号及严防受潮字 

样。 

                   

6  运输与存放 

6.1水泥在运输与保管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标号的水泥应分别贮运,不得 

混杂。 

6.2水泥存放期为三个月,过期的水泥应按本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重新检验,再确定能否 

使用。 

 

附录A 

明矾石膨胀水泥物理检验方法 

            (补充件) 

A.1水泥比表面积 

    按GB207-63《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进行。 

A.2凝结时间 

    按GB1346-77《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进行。 

    凝结时间的测定作如下修改:临近终凝时每隔5分钟测定一次。 

A.3强度 

    按GB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进行。成型水灰比为0.44。 

A.4膨胀率 

    按JC313-81《膨胀水泥膨胀率试验方法》进行。 

A.5不透水性 

A.5.1仪器 

    砂浆渗透仪:型号SS-15。 

    胶砂振动台:采用GB177-77《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中规定的振动台。 

A.5.2试体的成型与养护 

A.5.2.1每一编号水泥需成型三块试体。来用1:3软练胶砂,水灰比为0.60。称取水 

泥250克,砂子750克,置于搅拌锅内,开动搅拌机。拌和5秒钟后徐徐加水,30秒内加完 

,自开动机器起搅拌3分钟停车。将粘在叶片上的胶砂刮下,取下搅拌锅。 

A.5.2.2将拌和好的水泥胶砂分别装人三个预先擦净并装配好的试模内(模底稍涂机油 

,模底螺纹部位涂以黄干油)。用小刀沿着模边转圈压实10次,再将砂浆装满试模,稍高 

出模边。将试模固定在振动台上,振动40秒,然后刮平。 

A.5.2.3试体成型后即放人养护箱内养护,16小时后脱去模底,移人养护水槽内养护3 

天(自加水时算起)。 

A.5.3不透水性的检验 

A.5.3.1试体养护到令期后,从水中取出擦净,脱模,表面风干。 

A.5.3.2将试体圆周在熔化的蜡中滚动两圈,立即装人已加热至100℃左右的透水试摸 

内(注意试体端面不得沾蜡),加压封边。 

A.5.3.3开动渗透仪,使试模底盘充满水,然后将透水模旋紧在试模底盘上。 

A.6.3.4始压为2公斤/厘米[2],2小时以后每隔1小时增加1公斤/厘米[2]水压,至10 

公斤/厘米[2]水压下恒压8小时。三块试体中若有二块试体于此压力下不渗透,则可评定 

这一编号水泥抗渗性能良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申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延生、张桂清。 

    本标准委托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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