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19   所属数据库: 水泥标准

标准名称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Granulated blastfurnace slag used for cement production
标准号 GB/T203-94
代替标准号 代替GB203-78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 1994-09-24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 1995-06-01实施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的定义、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贮存与 

    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水泥活性混合材料的粒化高炉矿渣的供货和验收。 

2   引用标准 

    GB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 6003  试验筛 

    GB 6645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电炉磷渣 

    GB 6763  建筑材料用工业废渣放射物质限制标准 

3   定义 

    凡在高炉冶炼生铁时,所得以硅酸盐与硅铝酸盐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后, 

    即为粒化高炉矿渣(以下简称矿渣)。 

4   等级 

    矿渣按质量系数、化学成分、容重和粒度分为合格品和优等品。 

5   技术要求 

5.1 质量系数和化学成分 

    矿渣的质量系数和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 

                           等级           │                │ 

     技术指标                             │    合格品      │   优等品 

─────────────────────┼────────┼─────── 

              CaO+MgO+Al2O3   1)          │                │ 

   质量系数(────────)  ,不小于 │     1.20       │     1.60 

              SiO2+MnO+TiO2               │                │ 

                                          │                │ 

─────────────────────┼────────┼─────── 

    二氧化钛(TiO2)含量  %,不大于        │     10.0       │     2.0 

─────────────────────┼────────┼─────── 

    氧化亚锰(MnO)含量   %,不大于        │     4.0        │     2.0 

                                          │     15.0[2]    │ 

─────────────────────┼────────┼─────── 

    氟化物含量(以F计)   %,不大于        │     2.0        │     2.0 

─────────────────────┼────────┼─────── 

    硫化物含量(以S计)   %,不大于        │     3.0        │     2.0 

─────────────────────┴────────┴─────── 

   注:1)CaO、MgO、Al2O3、SiO2、MnO、TiO2均为重量百分数。 

      2)冶炼锰铁时所得的矿渣。 

5.2  放射性物质 

     矿渣放射性应符合GB6763的规定,具体数值由水泥厂根据矿渣掺加量确定。 

5.3  物理性能 

     矿渣的松散容重和粒度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 

                             等 级        │     合格品     │   优等品 

    技术指标                              │                │      

─────────────────────┼────────┼─────── 

            松散容重,kg/L,不大于          │     1.20       │     1.00 

─────────────────────┼────────┼─────── 

            最大粒度,mm,不大于            │     100        │     50 

─────────────────────┼────────┼─────── 

    大于10mm颗粒含量(以重量计),%,不大于   │      8         │      3 

─────────────────────┴────────┴─────── 

 

5.4  杂物 

     矿渣中不得混有外来夹杂物,如含铁尘泥,未经充分淬冷矿渣等。 

6    试验方法 

6.1  二氧化硅、氧化钙、氧化镁、三氧化二铝、二氧化钛、硫化物硫、氟的测定按附录A 

     (补充件)进行。 

6.2  氧化亚锰的测定 

     矿渣中氧化亚锰含量不超过1.0%时,可用分光光度法,氧化亚锰含量大于1.0%时, 

     用络合滴定法。 

6.2.1 分光光度法 

       按GB176中3.5.1条进行。 

6.2.2  络合滴定法 

       按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进行。 

6.3    分析结果的允许差 

       按本标准附录A(补充件)进行。 

6.4   容重的测定 

      按GB6645附录B(补充件)进行。其中所用试验筛应符合GB6003圆孔的穿孔板试验筛, 

      筛孔径为5mm。 

6.5   粒度的测定 

      矿渣经105±5℃下烘干至恒重后测定不小于2kg试样,大于10mm颗粒的含量用孔径为 

      10mm的圆孔筛测定筛余,大于10mm颗粒的重量百分含量(R)按下式计算: 

                                M 

                           R=──×100 

                                G 

 

式中:G——筛分前矿渣的重量,kg; 

      M——筛余矿渣的重量,kg。 

6.6   放射性物质的测定 

      矿渣中放射性物质的测定按GB6763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编号及取样 

      矿渣出厂前按同等级编号及取样。每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编号按钢铁厂年产矿渣 

      量规定: 

      100万吨以上,不超过5000t为一编号; 

      50 ̄100万吨,不超过1500t为一编号; 

      50万吨以下,不超过800t为一编号。 

      水泥厂以接收每一批矿渣为一取样单位。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亦可从20个 

      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试样约20kg,混合后用四分法进行缩分至约5kg,供检验用。从堆 

      场取样时应将外层除去150 ̄200mm。 

7.2   检验项目 

7.2.1 型式检验 

7.2.1.1 钢铁厂冶炼生铁所有的原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通知水泥厂,按5.2条规定进行放射性的 

        检验。 

7.2.1.2 水泥厂启用钢铁厂矿渣时应按5.2条规定进行放射性的检验。 

7.2.2   交货检验 

7.2.2.1 供矿渣单位应按5.1、5.3、5.4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对每批矿渣进行检验。 

7.2.2.2 水泥厂应按5.1、5.3、5.4条规定的技术要求,对每批矿渣进行复验。 

7.3   检验结果评定 

7.3.1 凡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第5.1、5.3、5.4条最技术要求的分别按其等级分为合格品,优 

      等品。若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优等品的技术要求时,应降为合格品。 

7.3.2 凡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第5.1、5.3、5.4条最低等级技术要求中任何一条规定时, 

      均为不合格品。 

7.4   检验报告 

      供矿渣单位应在矿渣发出5天内,寄发矿渣品质检验报告,内容包括: 

      a.厂名和批号; 

      b.合格证编号及日期; 

      c.矿渣的等级及数量; 

      d.品质检验结果。 

7.5  仲裁检验 

     矿渣出厂后3个月内,如风华单位对矿渣质量提出疑问,需要仲裁时,由供需双方到 

     用户储存场内共同取样,送国家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仲裁检验。供渣单位 

     在收到用户通知后7天内不去现场,用户可以单独取样送检,结果同等有效。 

8    贮存和运输 

8.1  矿渣在未经烘干前,其贮存期限,从淬冷成粒时算起,不宜超过3个月。 

8.2  矿渣应按不同等级分别贮存和运输。在贮存和运输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装,车皮或车 

     厢必须清除干净,以免混入杂质。 

 

 

                附录A 

          粒化高炉矿渣的化学分析方法 

          (补充件) 

    本附录规定了粒化高炉矿渣的化学分析方法。 

A1  二氧化硅、氧化钙、氧化镁、三氧化二铝、二氧化钛、硫化物硫、氟的测定按GB176 

     进行,并作如下补充和规定: 

     a.试样在称取前应在105 ̄110℃烘干2h。 

     b.二氧化硅的测定采用氟硅酸钾容量法进行。按GB1763.1.2.3条制备试样溶液时, 

     准确称约0.5g试样置于银坩埚中后,先于650 ̄700℃高温炉中预烧20min,取出冷却 

     后,再加入6 ̄7g氢氧化钠,放入高温炉中,从低温升至650 ̄700℃,熔融20min。 

     c.氧化钙的测定按GB1763.6.3.2条进行,但氟化钾溶液(20g/L)的加入量按表A1 

     规定加入,并且三乙醇按(1+2)的加入量为10mL 。 

     表A1 

─────────────────┬───────────────── 

          SiO2含量,%            │       KF溶液加入量,mL 

─────────────────┼───────────────── 

              〈30                │               5 ̄7 

               30 ̄50             │                10 

─────────────────┴───────────────── 

 

     d.氧化镁的测定采用络合滴定法。分析步骤按GB1763.7.1.3.1进行,但三乙醇按(1+2) 

     的加入量为10mL 。 

     e.三氧化二铝的测定按GB1763.3条进行。但事先按GB1763.2.1.3条滴定铁时,吸取试 

     样溶液为25mL。采用铜盐回滴法按GB1763.3.1.3条进行分析时,加入0.015mol/L EDTA 

     标准溶液应至过量10 ̄15mL(对铝、钛含量而言)。在加15mL乙酸-乙酸钠缓冲溶液 

     (pH4.3)前,应在搅拌下用氨水(1+1)调节pH至3.0 ̄3.5。按3.2.1.4,3.3.1.4或3.3.2.4 

     条计算其百分含量时,全部试样溶液与所分取试样溶液的体积比为10。 

     f.二氧化钛的测定按GB176中3.4条进行,但吸收光的波长为440mm。 

A2  氧化亚锰的测定(络合滴定法) 

A2.1  试剂的配制与标定 

      氨水(1+1)。 

      盐酸(1+1)。 

      过硫酸铵。 

      过氧化氢-盐酸溶液:将0.5mL30%过氧化氢与100mL热盐酸溶液(1+3)混合。 

      三乙醇胺(1+2)。 

      氨水-氯化铵缓冲溶液(pH10):按GB176配制。 

      酸性铬蓝K-萘酚绿B混合指示剂:按GB176配制。 

      盐酸羟胺。 

      0.015mol/L EDTA标准溶液:按GB176配制。 

      EDTA标准溶液对氧化亚锰的滴定度按式(A1)计算: 

                     C·V1      MMnO     C·V1 

                TMnO=───×─────×───×0.7088 …………………(A1) 

                       V2      MCaCO3      V2 

式中:TMnO——每毫升EDTA标准溶液相当于氧化亚锰的毫克数,mg; 

      C—— 每毫升碳酸钙标准溶液含有碳酸钙的毫克数,mg; 

      V1——吸收碳酸钙标准溶液体积,mL; 

      V2——标定时消耗EDTA标准溶液的体积,mL; 

      MMnO——氧化亚锰的分子量; 

      MCaCO3——碳酸钙的分子量。 

A2.2  分析步骤 

      吸取50mLGB1763.1.2.3制备好的试样溶液,放入300mL烧杯中,加水稀释至150mL, 

      用氨水(1+1)和盐酸(1+1)调节溶液pH至2.0 ̄2.5(用精密pH试纸检验)。加入约1g 

      过硫酸铵,盖上表面皿,加热煮沸,等沉淀出现后继续微沸5min取下,加入稍许 

      滤纸浆,静止片刻,以慢速滤纸过滤,用热水洗涤沉淀8 ̄10次,弃去滤液。 

      用热的过氧化氢-盐酸溶液溃洗沉淀及滤纸,使沉淀溶解于原烧杯中,再用热水洗 

      涤滤纸8 ̄10次后,弃去滤纸,并以热的过氧化氢-盐酸溶液冲洗杯壁,盖上表面皿, 

      加热微沸3 ̄5min,冷却至室温。然后加水稀释至约200mL,加入5mL三乙醇胺(1+2),在 

      充分搅拌下滴加氨水(1+1)调节溶液pH至6 ̄7。加入20mL氨水-氯化铵缓冲溶液(pH=10), 

      再加0.5 ̄1g盐酸羟胺,搅拌使其溶解。然后加入适量酸性铬蓝K-蔡酚绿B混合指示剂, 

      以0.015mol/L EDTA 标准溶液滴定,近终点时应缓慢滴定至纯蓝色。 

A2.3  氧化亚锰的百分含量(X)按式(A2)计算: 

                       TMnO·V ×5 

                X(%)=────────×100 …………………(A2) 

                        G×100 

式中:TMnO——每毫升EDTA标准溶液相当于氧化亚锰的毫克数,mg; 

      V——滴定时消耗EDTA标准溶液的体积, mL; 

      G——试样重量,g; 

      5——全部试样溶液与所分取试样溶液的体积比。 

A3    分析结果的允许差 

A3.1  分析结果的允许差不得超过表(A2)数值: 

表A2  分析结果的允许差 

─────────────┬──────────┬───────── 

              允许差      │        A          │        B 

  测定项目                │    同一试验室      │    不同试验室 

─────────────┼──────────┼───────── 

            SiO2          │       0.30         │       0.40 

─────────────┼──────────┼───────── 

            Al2O3         │       0.25         │       0.35 

─────────────┼──────────┼───────── 

            CaO           │       0.30         │       0.40 

─────────────┼──────────┼───────── 

            MgO           │       0.25         │       0.35 

─────┬───────┼──────────┼───────── 

          │    含量〈1  │       0.10         │       0.15 

    MnO   ├───────┼──────────┼───────── 

          │    含量〉1  │       0.15         │       0.25 

─────┼───────┼──────────┼───────── 

          │    含量〈1  │       0.10         │       0.15 

    TiO2  ├───────┼──────────┼───────── 

          │    含量〉1  │       0.15         │       0.25 

─────┴───────┼──────────┼───────── 

           S              │       0.10         │       0.15 

─────────────┼──────────┼───────── 

           F              │       0.10         │       0.15 

─────────────┴──────────┴───────── 

 

A3.2  关于允许差的说明应符合GB176中4.2条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琉璃河水泥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岳云德、赵平、魏汝亮、刘克忠、姜德义。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63年,第一次修订于19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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