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37 所属数据库: 耐火材料
| 标准名称 | 致密耐火浇注料稠度测定和试样制备方法 | ||||
| 标准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
| 标准号 | GB8932.4—88 | ||||
| 标准发布单位 | 国家标准局 发布 | ||||
| 附图 |
图1;
图2;
图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致密耐火浇注料稠度的定义、原理、测定设备、测试方法,及试样的成?
型、养护和烘于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致密耐火浇注料稠度测定和试样制备。
2 定义
2.1稠度耐火浇注料加水或结合液体后,在自重和外力作用下流动性能的度量。以定量漏
斗中试验料的流出时间“秒”表示。
2.2标准稠度制备耐火浇注料试样时,将流出时间15s时的稠度,走为试验料的标准稠度。
3 原理
3.1稠度试验试验料用不同的加水量或结合液体搅拌均匀后,在规定频率和振帕作用下,
测定试验料从定量漏斗中流出所需要的时间。
3.2试样制备试验料加入按标准稠度确定的用水(或结合液体)量,机械搅拌均匀,在规
定的条件下振动成型、养护和烘干。
4 设备
4.1搅拌机搅拌机工作原理如图1所示。搅拌捅和搅拌叶片应由与所搅拌的试验料不起反应
的材料制成。
4.1.1搅拌桶容量20-30L。
4.1.2搅拌叶片叶片的形状应与搅拌桶的内部形状和尺寸相配合。
搅拌叶片以45±5r/min,绕A轴(搅拌桶的对称轴)旋转,同时以120±5r/min绕B轴
(搅拌叶片的对称轴)反方向旋转。
搅拌叶片与搅拌桶之间的间孙至少应与被搅拌材料的最大颗粒尺寸相同。搅拌桶应能
升降,以调节叶片与桶的间隙。
4.2 振动台 台面必须保持水平,只能作单轴垂直方向振动,并配有夹紧试模和稠度测定
装置夹具。
振动台的频率和振幅应可调节,并符合6.2条和7·2条的要求。
振动台的额定承截能力应满足试验时的载荷。
4.3稠度测定装置由出料漏斗和温斗架组成(见图2)。
漏斗为圆台形,其尺寸为:
上口直径100±0.1 mm
下口直径50±0.1 mm
高度 150±0.1mm
漏斗下口带有向下开口的底盖和瓣阀,下口距台面约240mm。
4.4 试模和模套 试模和模套应具有足够的刚性,并能相互配合。
试模的内部尺寸应符合试样尺寸要求,其尺寸偏差为±0.5mm;并组合严密,防止漏
浆。
4.5 二分器或四分器。
4.6 台秤 10kg,感量5g。
4.7 架盘天平 1000g,感量1g 。
4.8 试样养护箱 可以调节温度和湿度。
4.9 电热干燥箱。
4.10 秒表。
4.11 镘刀。
5 试样
5.1试样缩分
将试验室试样分作两份,一份进行检验,一份作保留样(注)。
试样在试验前应充分混合,若几种组份分别包装,则每种组份先各自混合均匀,再按
比例称取,一起混合均匀。然后用二分器、四分器或圆锥四分法缩分。
注:保留试祥白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保留30天。
5.2试样规格
可以采用三种不同尺十的矩形试样,尺寸如表:
试样尺寸表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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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样型号 │ 长 度 │ 宽 度 │ 高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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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型 │ 230 │ 114 │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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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型 │ 230 │ 65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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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型 │ 160 │ 4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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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稠度试样
6.1试验料的制备
6.1.1从混合均匀的试祥中准确称取足够进行三次稠度测定的量,放进搅拌捅内,把料
中心作成漏斗状的口。
6.1.2用量筒量取搅拌用水〔水的硬度不大于30°(注)〕,准确到0.1g水/100g干料。
第一次可按照供货单位推荐的用水量,再次测定时,应加大或减少用水量,每次增减量不
小于0.5g水/100g干料。
结合液体加入采用称量方法。
注:硬度等于1L水中熔解10mgCaO或7.14mgMgO。
6.1.3将水加入干料中,立即开始搅拌,2min后稍停,清理粘附在搅拌叶片和桶壁上的
泥料,再次搅拌2min,总搅拌时间为4.5min。
6.2稠度测定
6.2.1 将稠度测定装置紧固在振动台上,调节振动台的振幅至0.75±0.05mm,主频率为
50Hz。测定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调正。
6.2.2 关闭漏斗下口瓣阀,加入试验料直到漏斗上口边缘。
6.2.3 在启动振动台同时启动秒表,振动10±1s,振动时填补试验料到漏斗中与上口边缘
齐平。
6.2.4 再次启动振动台,在迅速打开瓣阀同时开动秒表,记录漏斗中全部试验料的流出时
间,准确到0.5s。
6.2.5 按6.2.2 ̄6.2.4条步骤,重复测定三次。取三次平均值作为稠度结果。
记录试验料的用水量和稠度值。
每次测定不得用已振动过的料。试验料的制备和三次测定必须在10min内完成
注:个别类型耐火浇注料有快速凝固现象,此时,每次稠度测定都必须制备新试验料。
并在报告中注明。
6.3标准稠度值确定
用不同加水量的试验料分别进行稠度测定。绘制流出时间与每100g干料所用水量的关系
曲线(见图3),从曲线上求出标准稠度值(流出时间为15s或最接近15s)的用水量,作
为成型试样的用水量。
7 试样成型
7.1从混合均匀的干料中,称取成型试样需用的量,加入按5.3条确定的用水量。按5·1?
条制备试验料。
7.2将试模连同摸套紧固在振动台上。调节振动台的振幅至0.75±0.05mm,主频率为50Hz。
成型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必要时进行调整。
7.3填装试验料到试模内约一半高度,并分布均匀,启动振动台,振动30s。
用镘刀将试模内料面拉毛,填装试验料超过试模边缘,再振动30s。
7.4从振动台上取下试模,去掉模套,用馒刀轻轻除去高于试模的料,并抹平表面。
从加水开始到试样成型的全部时间不得超过10min。
8 试样养护
8.1气硬性耐火浇注料试样带模置于温度15-25℃的自然环境中,养护24h后脱模,修除
边棱毛刺,再在相同条件下存放24h。
8.2水硬性耐火浇注料试祥带模置于相对湿度不小于90%,温度20±3℃的养护箱中,养护
24h后脱模,修除边棱毛刺,再在相同条件下养护24h。
9 试样烘干
对需要测定线变化率试样,在养护后测量尺寸。随后放入电热干燥箱中,以20~30℃/h
的速度升温至110℃,在110±5℃或在规定的条件下干燥至恒量(注)。
干燥后试样随烘箱(或移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冷却后试样应存放干燥处,防止
吸收水分,存放时间不应超过三天。
注:110±5℃下干燥1h前后两次称量之差不大于其质量的0.2%即为恒量。
10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委托单位;
b.试样材质、编号;
c.用水量和稠度值;
d.试验单位;
e.试验人员;
f.成型日期。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萧玲珠、陆延昌。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冶金工业部部标准YB2204-77《耐火混凝土检验制样规
定》作废。
本标准水平等级标记 GB8932.4-8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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