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58   所属数据库: 建筑材料

标准名称 装饰石膏板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Decorating gypsum board
标准号 JC/T 799-88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浇注成型的装饰石膏薄板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作室内墙面装饰和吊顶的装饰石膏板。   

2术语   

2.1装饰石膏板:以建筑石膏为主要原料,掺入适量纤维增强材料和外加剂,与水一 

起搅拌成均匀的料浆,经浇注成型、干燥而成的不带护面纸的装饰板材。   

2.2厚度:不包括棱边倒角、孔洞和俘雕图案在内的板材正面和背面间的垂直距离。   

2.3直角偏离度:板材相邻两棱边偏离直角的程度,以两对角线的差值表示。   

3产品分类   

3.1分类     

    根据板材正面形状和防潮性能的不同,其分类及代号见表1。 

    表1 

    分类          普通板                        防潮板 

    代号      平板    孔板    浮雕板     平板    孔板    浮雕板 

               P       K        D         FP      FK       FD 

 

3.2形状       

    装饰石膏板为正方形,其棱边断面形式有直角型和倒角型两种。   

3.3规格     

    装饰石膏板的规格为两种:500mmX500mmX9mm,600mmX600mmXllmm。   

    其他形状和规格的板材,由供需双方商定,但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3.4产品标记   

3.4.1标记方法   

    标记顺序为:产品名称,板材分类代号,板的边长及标准号。   

3.4.2标记示例。   

    板材尺寸为500mmX500mmX9mm的防潮孔板:   

    装饰石膏板FK500 GB9777 

4技术要求   

4.1外观质量 

5试验方法  

5.1试验设备及仪器  

5.1.1钢直尺:最大量程1000mm,精度lmm。   

5.1.2板厚测定仪:最大量程30mm,精度0.01mm。   

5.1.3塞尺:精度0.01mm。   

5.1.4台秤:最大称量5kg,感量5g。   

5.1.5电热鼓风干燥箱:控温器灵敏度±1℃。   

5.1.6板材抗折机:一级精度,示值误差±1%。   

5.1.7受潮挠度测定仪:精度lmm,温度波动度±1℃,湿度波动度±2%。   

5.1.8水槽:足以水平放下整块石膏板。   

5.2试样;   

5.2.1对于平板、孔板及浮雕板,以3块整板作为一组试样,用于检查和测定外观 

质量、尺寸偏差、不平度、直角偏离度、含水率、单位面积重量和断裂荷载。   

5.2.2对于防潮板,以9块整板作为一组试样,其中3块的用途与5.2.1的规定相 

同;另外三块用于测定吸水率;余下的3块则从每块板上锯取二分之一,组成3个 

500mmX250mm或600mmX300mm的试件,用于受潮挠度的测定。   

5.3试件的处理   

    用于单位面积重量、断裂荷载、受潮挠度和吸水率测定的试件,应预先在电热 

鼓风干燥箱中,在40±2℃条件下烘干至恒重(试件在24h内的重量变化小于5g时即 

为恒重),并在不吸湿的条件下冷却至室温,再进行试验。   

5.4试验步骤   

5.4.1外观质量的检查   

    在0.5m远处光阴明亮的条件下,对3块试件的正面逐个进行目测检查。记录每 

块试件影响装饰效果的气孔、污痕、裂纹、缺角、色彩不均匀和图案不完整等缺陷。     

5.4.2边长的测定   

    用钢直尺逐个测量3块试件,精确至1mm。一般在试件正面测定,如果棱边有倒角 

时,应以背面测得的边长尺寸为准。每块试件在互相垂直的方向上各测三个值,其中 

二个值在离棱边30mm处测定,一个值在对称轴上测定,测点位置见图1。   

    记录每块试件两个垂直方向上各三个值的平均值,精确至1mm。 

5.4.3厚度的测定   

    用板厚测定仪逐个测量3块试件,精确至0.1mm。测定时,在每块试件棱边的中 

点布置四个侧点,测点的位置见图2。   

    记录每块试件四个值的平均值,精确至0.1mm。 

5.4.4不平度的测定   

    将钢直尺立放在试件正面两对角线上,用塞尺测量板面与钢直尺之间间隙的最 

大值,作为板材的不平度,精确至0.1mm。   

5.4.5直角偏离度的测定   

    用钢直尺测量两对角线的长度,精确至1mm,计算两对角线长度的差值,作为板 

材的直角偏离度。   

5.4.6含水率的测定     

    分别称量3块试件的重量(Gh1),然后按5.3条处理试件,称量试件处理后的重 

量(Gh2),精确至5g。  

    试件的含水率按式(1)计算: 

                        Gh1-Gh2 

                   Wh=───── ×100  ……………………………… (1) 

                          Gh2 

 

式中:Wh一一试件含水率,%;   

    Gh1—一试件烘干前的重量,g;   

    Gh2一一试件烘干后的重量,g。   

计算3块试件含水率的平均值,并记录其中的最大值,精确至0.5%。   

5.4.7单位面积重量的测定   

计算5.4.6中Gh2的平均值,并记录其中的最大值(以kg计,精确至0.1kg),分 

别乘以表8所列系数,即可求得板材平均的单位面积重量和最大的单位面积重量 

(kg/m2)。 

5.4.8断裂荷载的测定   

    利用按5.4.7测定后的3块试件,分别进行断裂荷载的测定。将试件安放在板 

材抗折试验机上、下压辊之间(见图3),试件的正面向下放置,下压辊中心间距 

(B)为试件长度(L)减去50mm。在跨距中央,通过上压辊施加荷载,加荷速度为 

4.9±1.0N/s(0.5±0.lkgf/s),直至试件断裂。  

    计算3块试件断裂荷载的平均值,并记录其中的最小值,精确至1N(0.1kgf)。 

5.4.9受潮挠度的测定  

    将5.2.2规定的3块试件按5.3条烘干至恒重,然后将每块试件正面向下,分别 

悬放在受潮挠度测定仪试验箱中三个试验架的支座上,支座中心距为试件长度减去 

20mm。在温度为32±2℃,空气相对湿度为90%±3%条件下,将试件放置48h。然后 

将试件连同试验架从试验箱中取出,利用专用的测量头,分别测定每个试验架上试 

件中部的下垂挠度。 

    计算3个块试件受潮挠度的平均值,并记录其中的最大值,精确至lmm。   

5.4.10吸水率的测定     

    将3块试件预先按5.3条处理,称重,然后一起浸入水槽。水温控制在20±3℃。 

试件上表面低于水面30mm。试件不互相紧贴,也不与水槽底部紧贴。在水中浸泡2h后, 

取出试件,用湿毛巾吸去试件表面的水,称重。精确至5g。  

    试件的吸水率按式(2)计算: 

                        Gx1-Gx2 

                   Wx=───── ×100  ……………………………… (2) 

                          Gx2 

 

式中:Wx—一试件吸水率,%;   

    Gx1一一试件浸泡后的重量,g;   

    Gx2一—试件浸泡前的重量,g。   

    计算3块试件吸水率的平均值,并记录其中的最大值,精确至0.5%。   

6检验规则   

6.1检验内容   

    产品出厂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对于普通板,试验项目包括外观、尺寸偏差、不平 

度、直角偏离度、单位面积重量、含水率和断裂荷载;对于防潮板,试验项目除与普 

通板相同外,还应包括吸水率和受潮挠度二项。   

6.2抽样   

    以500块同品种、同规格、同型号的板材为一批,不足500块板时也按一批计。从 

每批中按5.2条规定的数量随机抽取试样。   

6.3判定规则     

6.3.1对于板材的外观、边长、厚度、不平度、直角偏离度指标,其中有一项不合 

格,即为不合格板。3块板中不合格板多于1块时,该批产品判为批不合格。   

6.3.2对于板材的单位面积重量、含水率、吸水率、断裂荷载和受潮挠度指标,3块 

板均需全部合格。   

    否则该批产品判为批不合格。   

6.3.3对于6.3.1和6.3.2判为不合格的批,允许重新抽取二组试样,对不合格 

的项目进行重检,重检结果的判定规则同6.3.1和6.3.2。如该二组试样均合格, 

则判为批合格;如仍有一组试样不合格,则判为批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在每一包装箱上,应印上产品的名称、商标、质量等级、制造厂名、生产日期 

以及防潮、小心轻放和产品标记等标志。   

7.2包装   

    产品采用纸箱包装。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立放、贴紧,避免造成撞击破损,并应有遮篷措施。   

7.4贮存   

    板材应按品种、规格及等级在室内分类堆放,堆放高度不应大于2m,堆放场地应 

坚实、平整、干燥。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新型建筑材料工业杭州设计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和中国新型建筑材料杭州设计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卓敏、徐柱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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