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57   所属数据库: 建筑材料

标准名称 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按缝材料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标准名称(英) Watrproofing polyvinyl chloride building jointing material
标准号 JC/T 798-85
标准正文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氯乙烯为基料,加以适量的改性材料及其他添加剂配制而成的 

聚氯乙烯建筑防水接缝材料(简称PVC接缝材料)。该材料主要用于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防水接缝。     

1分类、标号与技术要求   

1.1  PVC接缝材料按耐热性和低温柔性可分为802和703两个标号。按施工工艺可分 

为热塑型和热熔型。   

注:①热塑型是指用热塑法施工的聚氯乙烯防水接缝材料。 

    ②热溶型是指用热熔法施工的聚氯乙烯防水接缝材料。 

1.2PVC接缝材料的各项性能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性能/标号                       802             703 

耐热性    温度,℃                80             70 

          下垂值,mm                    ≤4 

低温柔性  温度,℃               -20             -30 

          柔性                         合格 

粘结延伸率,%                        ≥250 

浸水粘结延伸率,%                    ≥200 

回弹率,%                            ≥80  

挥发率,%                            ≤3 

*挥发率仅限于热熔型PVC接缝材料。 

 

2试验方法 

2.1试验准备     

2.1.1从抽取的试样中称取400g,同时制备耐热性、低温柔性、粘结延伸率及浸水 

粘结延伸率试件。 

2.1.2热塑型试样塑化时,边搅拌,边加热,在15min内加热至l35±5℃,保持5min 

后立即注模。   

2.2耐热性的测定     

2.2.1试件制备   

    将不锈金属槽形试摸(如图1所示)用丙酮、二甲苹或汽油擦净,涂以隔离剂(甘 

油和滑石粉之比为1∶2)的玻璃板挡住试模两头,将塑化或热熔后的试样注入试摸, 

并使之略高出试摸。4h后去除玻璃板,用热刮刀刮平高出试摸表面及两端多余的试样, 

放置20h备用。 

2.2.2试验步骤     

    将试模置于如图1所示的45度坡度的支架上,放入已调节到要求温度(±2℃)的 

烘箱中,恒温5h,从支架刻度上读得下垂值(以毫米计)。   

2.2.3试验结果   

    计算三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以三个试件全部合格为合格。   

2.3低温柔性的测定   

2.3.1试件制备   

    将不锈金属槽形试模(如图1所示)用丙酮、二甲苯或汽油擦净,涂以甘油隔离剂, 

然后用涂上甘油隔离剂的玻璃板挡住试摸两头。将塑化或热熔后的试样注入试模,并 

使之略高出试模。4h后去除玻璃板,用热刮刀刮平高出试模表面及两端多余的试样, 

然后去除玻璃板与金属模,将试件平放在垫板上,放置20h备用。   

2.3.2试验步骤   

    将试件放入已降温的低温箱中。待温度降到要求温度(±2℃)时开始记时,恒温 

2h后,将试件在低温箱内的试验台上(如图2所示)弯曲(2s内弯曲完毕),观察试件 

的情况。 

2.3.3试验结果       

    以无裂缝为合格。每个试样测试三个试件,以三个试件全部合格为合格。   

2.4粘结延伸率的测定   

2.4.1试件制备   

2·4·1.1用425号或525号硅磋盐类水泥和中砂按1∶1.5比例,水灰比为0.4-0.5 

的水泥砂浆注入如图3所示的抗拉试件“8”字形用摸中,正中用金属隔离片隔开,成型 

拆摸后在约20℃的水中养护7d后,干燥备用。   

2·4.1.2取干燥的砂浆块一对,清除表面浮浆,然后放入图4所示的模子中,模子及 

玻璃垫板与试样接触部位,事先涂以少量甘油,然后注入塑化好的试样,4h后脱模,放 

置20h备用。   

2.4.2试验步骤 

    将试件置于沥青延伸仪的水槽中(水温25±2℃),停放45min,然后将试件装于 

拉伸夹具上(如图5所示),以50±5mm/min的张拉速度拉伸至试件出现裂口、孔洞或 

试件与砂浆粘结面出现剥离时,记下延伸值。 

2.4.3  试验结果 

    每组五个试件,取三个接近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粘结延伸率,结果按式(1)计 

算: 

                      L2-L1 

                  L=──── ×100  …………………………………… (1) 

                        L1 

 

式中:L──粘结延伸率,%; 

      L1──原始长度为30mm; 

      L2──拉伸后的长度,mm。 

2.5浸水粘结延伸率的测定 

2.5.1试件制备 

    试件制备同本标准2.4.l。   

2.5.2试验步骤   

    将试件浸水24h,然后移至沥青延伸仪的水槽中(水温25±2℃)恒温45min,再将 

试件安装于图5所示的拉伸夹具上,以50±5mm/min的张拉速度拉伸至试件出现裂口、 

孔洞或试样与砂浆块粘结面剥离时,记下延伸值。 

2.5.3试验结果   

    试验结果同本标准2.4.3。     

2.6回弹率的测定 

2.6.1试件制备   

    试件制备同本标准2.4.1。   

2.6.2试验步骤   

    按粘结延伸率试验方法,把试件拉伸至150%延伸率,保持5min,然后去除外力, 

卸下试件,平移至玻璃板上,在25±2℃水温的沥青延伸仪水槽中停放1h,然后用钢板 

尺测得试件回弹后的长度(精确到0.5mm)。   

2.6.3试验结果   

    取三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回弹率,结果按式(2)计算:   

                   L1-L2        

                S=──── ×100  …………………………………… (2) 

                   L1-L0 

式中:S─一回弹率,%;、?

      L1──150%延伸率时的长度,mm;   

      L2──璴50%延伸率回弹后的长度,mm;   

      L0──原始长度为30mm。   

2.7挥发率的测定   

2.7.1试件制备   

    取200g热熔型试样,按本标准2.1.2制备,即将20±5s试样注入深为12mm,内径 

为65mm的玻璃培养器内,使其流平,冷却后用天平称取重量(准确至0.001g;)。 

每个试样制作三个试件。 

2.7.2试验步骤   

    把试件放入定温80±2℃的恒温箱内保温5h,取出放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称取 

重量(准确至0.001g)。   

2.7.3试验结果   

    试验三个试件合格为合格,取三个试件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挥发率,结果按式(3) 

计算:   

                   G1-G2        

                W=──── ×100  …………………………………… (3) 

                   G1-G0 

                         

式中:W──挥发率,%; 

    G1──加热前培养皿和试样重量之和,g;   

    G2──加热后培养皿和试样重量之和,g;   

    G0──培养皿重量,g。 

3检验规则       

3.1生产日常检验以每锅为单位进行取样检验,共取样lkg。   

    测定试样的耐热性、粘结延伸率和低温柔性,若两个指标不合格时,这锅产品为 

不合格产品。若其中任一项性能不合格,则再从该锅的另外3桶产品中共取样lkg,并 

复核该性能,若不合格,则为不合格产品。 

    每个月或生产中的原材料或配合比有变动时,应按标准进行全面性能测定。   

3.2以同一标号、同一类型20t产品为一批,不足20t者也作一批进行检验。   

    取样时,热塑型产品每批任选3桶,每桶产品搅拌均匀各取1kg。热熔型产品每批 

任选3桶(袋),取离桶(袋)上口50mm以下的试样。取样后,先测定三个试样的耐 

热性、粘结延伸率及低温柔性,如其中两个指标不合格,这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如 

其中任一项性能不合格,则可取其余两个试样进行复试,如仍有不合格,该批产品为 

不合格产品。     

    在耐热性、粘结延伸率与低温柔性全部合格后,再将三个试样进行其他性能测定, 

如有一项性能不合格,可用其余两个试样做该项性能复试,如仍不合格,则该产品为 

不合格产品。 

3.3供需双方有争议时,由双方委托的单位进行全面性能仲裁检验。   

4包装、保管和运输   

4.1PVC接缝材料的包装可用密封的铁桶。热熔型产品可用其他容器或双层塑料袋包 

装,包装应标明:   

4.1.1产品名称、注册商标、产品标号、类型;       

4.1.2生产厂名称、批号;     

4.1.3产品净重;     

4.1.4产品合格证。   

4.2产品运输及贮存时,应离开热源与火源,避免雨淋或阳光直晒。 

4.3产品贮存期为一年,存期超过一年需经复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冶金部建筑研究总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国芳、陈曼卿、李谷云、业友于、陈宏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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