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46   所属数据库: 玻纤标准

标准名称 玻璃纤维乳胶布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 部标准
标准号 JC171-73
标准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基本建设革命委员会 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73年9月1日 实施
标准正文
一.用途 

1. 玻璃纤维乳胶布(简称乳胶布)适用于作矿井导风筒的基布及化工原料等的包装布。 

二.技术要求 

2. 乳胶布采用中碱玻璃纤维布作为基布,经浸渍乳胶加工而成。 

3. 乳胶布的规格及物理机械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含胶量和断裂强度,若不符合规定  

指标时,可按表2定等。 

 

表1 

 

        公称   宽度     公称   含胶量       断裂强度 

牌号    厚度            重量   不小于      公        斤 

       (毫米  (厘米)   (克/    (克/       (------------)   基布牌号   主要用途 

                       米[2])  米[2])     布条25×100毫米 

                                          不  小  于 

                                           经向   纬向 

乳胶布  0.170  90.0      200     30         65     65     中碱布-150A   包装布  

-170          ±1.5  

乳胶布 

 -200   0.200  90.0      250     45         80     70     中碱布-180    包装布 

              ±1.5  

 

  注:如改变含胶量,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表2 

 

   项        目               偏差程度           等    级 

含胶量小于标准                10%及以下          二 等 品 

                              10~15%            三 等 品 

经向、纬向断裂强度小于标准    10%及以下          二 等 品 

                              10~20%            三 等 品  

 

4. 乳胶布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稀弄、破洞、歪斜、折叠卷边、硫化不良等疵点。具体掌握上  

,在本标准规定的原则下,由各生产厂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处理。凡因上述疵点需作假开剪处  

理的,应用明显的标记注明,不计产量。50米内允许假开剪2次。 

5. 匹长为50米的包装布,其拼段限度为:一等品不大于2段,二等品不大于3段,三等品不  

大于4段。短布长度应不少于5米,0.5~4.9米的没有开剪疵点的零布,经使用单位同意,可  

以出厂。0.5米以下的作下脚布处理。导风筒布匹长应不少于50米,不允许拼段。 

 

三、验收规定和试验方法 

6. 乳胶布的验收规定和试验方法,按JC176-73“玻璃纤维制品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四、包装、标志、运输和保管 

7. 每匹乳胶布用结实、柔软的包扎材料包紧,并用胶水粘牢,装在包装袋内,扎紧。 

8. 乳胶布的标志、运输和保管,按JC170-73“无碱玻璃纤维布”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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