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43   所属数据库: 玻纤标准

标准名称 纺织玻璃纤维 机织物 单位面积质量的测定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Textile glass-Woven fabrics-Determination of mass per unit area
国际代码 UDC 677.52.063 :531.751
标准号 GB 7689.3-88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 1988-08-25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89-06-01实施
标准正文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4605-1978《纺织玻璃纤维机织物单位 

面积质量的测定》。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玻璃纤维织物单位面积质量的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玻璃纤维织物。 

 

2  引用标准 

GB 5434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3  术语定义 

    单位面积质量:尺寸-定的试样质量与其表面积之比。该质量包括纺织玻璃 

纤维纱、浸润剂,若有处理剂,则还包括处理剂。 

    调湿:对玻璃纤维制品进行物理性能测试以前,将试样放置在标准温湿度条 

件下一定的时间,调节试样的含湿,使其达到吸湿平衡的一种处理。 

    本标准中的其他有关术语定义,按GB 5434的规定。 

 

4  技术内容 

4.1原理 

    在规定的环境中凋湿后,称量已知表面积试样的质量。 

4.2仪器 

4.2.1抛光金属模板:尺寸为400mmx250mm,允许偏差±1mm。也可以使用试样面 

积为0.1m[2]的其他尺寸的模扳。 

4.2.2适当的敖剪工具:如小刀或剪刀。 

4.2.3试样皿:不锈钢制成陶瓷制的。 

4.2.4天平:称量精确度能达到总质量的0.1%。 

4.3试样 

    通过玻璃布的整幅宽度,剪取一块布段,作为样本,其长度不少于1000mm。将 

模板放在样本上,裁下试样。 

    每500mm宽待测的玻璃布取一块试样,一个样本至少取三块试样,尽可能使试 

样均匀分布,以试样纵向与样本经纱方向夹角为45°裁剪下来。试样距布边不少 

于50mm(见图1)。 

    如果由厂玻璃布的织纹、宽度或厚度的缘故不便于斜截试样时,也可以平行 

于布段的经纱或纬纱的方向裁剪。 

4.4试验步骤 

4.4.1将试样放在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65%±2%的条件下存放6h,在同样 

的环境下进行验。 

4.4.2称量试样皿的质量m1,精确到其质量的0.1%,以g表示,将试样放入试样 

皿中。 

    称量试样加试样皿的质量m2,精确到其总质量的0.1%,以g表示。 

4.5结果表示 

    每块试样的单位面积质量(Pa)按下式计算: 

                      m2-m1 

                 Pa=───── 

                         A 

式中:m1-一试样皿的质量,g; 

      m2-一试样加试样皿的质量,g; 

       A-一试样的面积,m[2]; 

    以全部试样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纺织玻璃纤维布的单位面积质量。 

4.8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包括下述内容: 

a.说明按本标准进行试验; 

b.被测纺织玻璃纤维织物的详细说明; 

c.调湿和试验温、湿度; 

d.试样裁剪方向; 

e.单位面积质量测试值的平均值和单值; 

f·本标准未规定的测试过程中的细节和可能已影响测试结果的任何其它事项。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逢学敏、倪风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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