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32   所属数据库: 玻纤标准

标准名称 纺织玻璃纤维 连续纤维和定长纤维纱平均直径的测定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标准名称(英) Textile glass-Continuous filament yarns and staple fibre yarns-Determination of average diameter of fibre
标准号 GB 7690.5-89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
标准发布日期 1989-12-23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 1990-08-01实施
附图 图1; 图2;
标准正文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1888-1979《纺织玻璃纤维  连续纤维和定长纤维 

纱平均直径的测定  横截面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定长玻璃纤维纱中的纤维,或连续纤维纱中的单丝的平均直径 

(实际直径的平均值)的横截面法。 

    注:非仲裁试验时可采用纵向法,具体内容见附录A(补充件)。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 

    不得将平均直径误认为公称直径,公称直径是用来命名纺织玻璃纤维纱所规定的 

直径,其值近似等于单丝或纤维实际直径的平均值,以微米表示,数值修约为整数。 

2  引用标准 

    GB 5434  纺织玻璃纤维术语及定义 

3  原理 

    用显微镜的目镜测微计,观测包裹在深色不透明填质材料中纱线的横截面,并测 

定纱线中一定数量的纤维或单丝的直径。 

4  材料与设备 

4.1  切片板,由厚度约为1mm的金属板制成,带有能构成直径为1.2mm圆孔的滑块 

(见图1)。 

4.2  三角座1],用硬木制成(见图2)。 

4.3  深色的羊毛条2]或粘胶纤维纱。 

4.4  锋利的刀片。 

4.5  显微镜,装有螺旋式测微目镜,测微鼓轮的分度值约为0.2μm3],放大倍数 

为500倍左右。 

4.6  0.01mm分划尺4]。 

        采用说明: 

        1]  增加设备三角座及示意图。 

        2]  增加深色羊毛条为填质材料。 

        3]  ISO 1888-1979提出显微镜光学系统的灵敏度应达到0.1μm。 

        4]  增加设备0.01mm分划尺。 

5  操作步骤 

5.1  切片 

    拉开切片板的滑块,将切片板垂直地插入三角座的缝隙中。 

    用足够量的羊毛或粘胶纤维包裹玻璃纤维纱,将此混合纱束放入切片板的圆孔 

中,推上滑块,使纱束结构密实。 

    用刀片沿切片板二面整齐地切断混合纱束,断面要齐平。 

5.2  纱束定位 

    将切片板放在显微镜的载物台上。 

    先用显微镜的低倍数(如150倍左右)寻找目标,然后用高倍数(500倍 

左右)把待测的纤维纱束调入视野中心,使纤维纱束的圆截面置于测微计的标尺下。 

    调节显微镜的微调螺旋,使玻璃纤维或单丝显示出明亮和清晰的圆面。 

    调节照明灯光,在保持便于读数的足够亮度下,使每一个圆面周围的光漫射减 

到最少。 

5.3  测量1] 

    转动目镜,使测微计标尺平行于载物台的横向,测量呈现在测微计标尺下的纤维 

或单丝的截面直径。 

    如在载物台一次横向移动的视野内不能进行25根纤维或单丝的测量,再横向或 

纵向移动载物台,继续进行测量,直至获得25根的测量值。必须避免对同一根纤维 

或单丝重复测量。 

    记录刻度读数值,估读到半个分度值,此值相当于每一根纤维或单丝的直径。 

6  结果表示 

    计算25根纤维或单丝的直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至0.1μm,此值为构成 

该纱线的纤维或单丝的平均直径,并计算这25次测量值的标准差。 

7  测试报告2] 

    测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试验方法; 

    b.样品名称、批号和平源; 

    c.试验结果,包括构成该纱线的纤维或单丝的平均直径和25次测量值的标准差; 

    d.试验人员、日期及其他。 

    采用说明: 

    1]  ISO 1888-1979指出:对出现在测微计标尺下的纤维或单丝,如果不可能进行 

        25次测量,则沿另一根横截轴重新开始测量。 

    2]  测试报告内容增加了两项:b.样品名称、批号和来源;d.试验人员、日期及 

        其他。 

 

附录A 

纵向法 

(补充件) 

 

A1  主要设备 

    显微镜,装有测微目镜,放大倍数为500倍左右。 

A2  操作方法 

    从测定浸润剂含量时经过灼烧的全部玻璃纤维纱中任取一束,截取长度10 ̄15mm, 

放在载玻片上,用针把纤维分散开,将其放在显微镜载物台上,借助测微目镜测量25 

根纤维或单丝的直径。 

A3  结果表示 

    计算25根纤维或单丝的直径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至0.1μm,此值为构成该 

一的纤维的平均直径,并计算这25次测量值的标准差。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归口。 

本标准由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广东省建材工业科研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伍杏兰。

用户:系统管理员, 入网时间:00:25:10, 累计费用:1662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