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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夹丝玻璃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 433-91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夹丝玻璃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 

运输及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镶嵌在建筑物的门、窗、隔墙以及防火、防震等用途的夹丝玻璃。   

2引用标准   

GB 12513镶玻璃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GBJ 45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5术语   

5.1夹丝压花玻璃:在压延过程中夹入金属丝或网,一面压有花纹的平板玻璃。   

5.2夹丝磨光玻璃:表面进行磨光的夹丝玻璃。   

4产品分类       

4.1产品分为夹丝压花玻璃和夹丝磨光玻璃两类。   

4.2产品按厚度分为:6,7,10mm。   

4.3产品按等级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   

4.4产品尺寸一般不小于600mmX400mm,不大于2000mmX1200mm。   

5技术要求   

5.1丝网要求   

    夹丝玻璃所用的金属丝网和金属丝线分为普通钢丝和特殊钢丝两种,普通钢丝 

直径为0.4mm以上,或特殊钢丝直径为0.3mm以上。夹丝网玻璃应采用经过处理的 

点焊金属丝网。   

5.2尺寸偏差   

    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为±4.0mm。   

5.5厚度偏差   

    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表1mm 

  厚度                  允许偏差范围 

               优等品               一等品、合格品 

    6          ±0.5                     ±0.6 

    7          ±0.6                     ±0.7 

    10         ±0.9                     ±1.0 

5.4弯曲度 

5.4.1夹丝压花玻璃应在1.0%以内。 

5.4.2夹丝磨光玻璃应在0.5%以内。 

5.5玻璃边部凸出、缺口、缺角和偏斜 

      玻璃边部凸出、缺口的尺寸不得超过6mm,偏斜的尺寸不得超过4mm。一片玻璃 

只允许有一个缺角,缺角的深度不得超过6mm。   

5.6外观质量   

    产品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项目           说明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直径3 ̄6mm的圆泡,每平       5        数量不限,但不允许密集 

气泡     方米面积内允许个数 

          长泡,每平方米面积内     长6 ̄8mm    长6 ̄8mm     长6 ̄8mm 

          允许个数                    2           10           10 

                                                            长6 ̄8mm 

                                                                4 

花纹变形    花纹变形程度            不许有明显的花纹变形     不规定 

            破坏性的                          不允许 

异物      直径0.5 ̄2mm非破坏性的,     3          5            10 

          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个数 

裂纹                                    目测不能识别        不影响使用 

磨伤                                 轻微          不影响使用 

          金属丝夹入玻璃内状态             应完全夹入玻璃内,不得露出表面 

              脱焊                  不允许     距边部30mm    距边部100mm 

金属丝                                          内不限          内不限 

              断线                               不允许 

              接线                  不允许             目测看不见 

 

    注:密集气泡是指直径100mm圆面积内超过6个。 

5.7防火性能 

    夹丝玻璃用作防火门、窗等镶嵌材料时,其防火性能应达到GBJ45规定的耐火极限 

要求。   

5.8用户对产品尺寸、厚度、外观若有特殊要求时,可与生产厂共同协商后在合同中 

规定。   

6试验方法   

6.1尺寸偏差测定   

    用精确到1mm的钢卷尺测量。   

6.2厚度测定   

    用精确至0.01mm的千分尺在玻璃每边中点测量。其中夹丝压花玻璃的厚度是指表 

面花纹的最高点至背面的距离。   

6.3弯曲度测定   

    将试样垂直立放,当弯曲成弓形时,用精确到lmm的金属直尺和精确到0.0lmm的 

金属塞尺测量弦长和相对应的弓高。呈波形时,测量波峰到波峰(或波谷到波谷)的 

距离和相对应的峰高(或谷深),按下式计算弯曲度C: 

                     H 

                  C=── ×100 

                     L 

                                       

式中:C──弯曲度,%; 

      H──弓高、峰高(或谷深),mm; 

      L──弦长、相邻波峰间距(或相邻波谷间距),mm。   

6.4玻璃边部凸出、缺口、偏斜及缺角的测定   

    用精确到lmm的钢直尺测量玻璃边部凸出和缺口。   

    偏斜用边长1m的直角尺放在玻璃上,使角顶点和一边与玻璃边对齐,测量直角尺 

另一边与玻璃板边的最大距离。缺角深度是沿角平分线从角顶向内测量。   

6.5外观质量的测定   

    在较好的自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明条件下,距样品正面600mm处目测检验。       

6.6防火性能测定   

    按GBl2513进行检验。   

7检验规则   

7.1对产品的尺寸偏差,厚度偏差,弯曲度,玻璃边部凸出,缺口、偏斜缺角及外观 

质量等项目,按表3随机抽样检验。 

    表3    片 

    批量                    抽样数              允许不合格数 

    1 ̄20                    全部                   0 

   21 ̄100                    20                    3 

  101 ̄500                    30                    5 

  501 ̄1500                   40                    6 

 1501 ̄3000                   50                    7 

 3001 ̄5000                   70                    10 

  多于5000                    80                    11 

 

    若产品不合格数量小于或等于表3规定的允许不合格数,则该批产品合格。  

7.2产品防火性能项目由供需双方协议,满足5.7条时为合格。  

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玻璃用木箱或集装箱包装,一箱中应装同一厚度、尺寸、等级的玻璃。 

8.每箱包装数量应与木箱强度相适应,防止因包装不良产生磨伤、破损。   

8.3包装箱上应有企业名称、产品商标、等级、厚度、尺寸、数量、包装年月和轻 

搬正放,小心破损和防潮湿的标志。   

8.4玻璃必须在有顶盖的干燥库房内存放,在运输和装卸时,需有防雨设施。   

8.5玻璃在贮存、运输、装卸时,箱盖向上,不得侧放或斜放,防止倾倒、滑动。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秦皇岛玻璃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湖南省建材局、株洲玻璃厂秦皇岛玻璃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嗣明、张兰芬、林贵彬、杨承平、阎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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