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80   所属数据库: 玻璃陶瓷标准

标准名称 铸石制品性能试验方法耐急冷急热性能试验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T261-93
代替标准号 代替JC261-81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水标准规定了铸石制品耐急冷急热性能试验用的设备器具、试样、试验步骤以及 

试验结果的表述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辉绿岩、玄武岩、贞岩等铸石板材耐急冷急热性能的测定。   

2方法提要   

    使一定数量的试样受到规定温差的温度急剧变化,根据试样的损坏数量来评价 

铸石板材的耐急冷急热性能。   

    本标准规定了水浴法和气浴法两种方法,水浴法为仲裁方法。   

3水浴法   

3.1设备器具     

3.1.1恒温水浴:尺寸约700mmX500mnzX600mm:水容量不小于160L,水温可控制在 

70±1℃,80±1℃,90±1℃。 

3.1.2冷水槽:规格及水容量与恒温水浴相同,水温可保持在20±1℃。 

3.1.3水银温度计:0 ̄100℃(±0.5℃)一支,0 ̄50℃(±0.5℃)一支。 

3.1.4试样支架:结构尺寸可根据所测定试样的形状、大小而定,以不影响水的对 

流和热交换为宜。   

3.1.5铁锤:重量为100g。   

3.2试样   

    取50块金属声及外观质量合格的铸石板,擦洗干净,编号。   

3.3试验步骤   

3.3.1将试样放在试样支架上,浸没在水温保持在20±1℃的冷水槽中。每批放入 

量一般不超过25kg;间隔5 ̄10min后可再放第二批。冷水槽内试样总量不宜超过50kg。 

试样在冷水槽内放置20min。 

3.3.2将试样从冷水槽中取出,浸没在70±1℃的恒温水浴中。放入方法同3.1.l, 

试样在恒温水浴中放置30min。   

3.3.3将试样从恒温水浴中迅速取出浸没在20±1℃的冷水槽中,放入方法同3.1.1, 

20min后取出。 

3.3.4用铁锤轻轻敲击试样各部位,听其声音是否变哑,并观察试样有无断、裂、掉 

边、掉用等情况,有上述情况之一,即表明试样已经损坏。记录损坏试样的数量。   

3.3.5如需测定该批铸石板材的最高耐急冷急热性能时,则可用经前次试验的试样 

(但不得补充新样),每提高恒温水浴温度10℃,按上述步骤再进行试验。 

4气浴法 

4.1设备器具 

4.1.1烘箱:规格不小于550mmX450mmX450mm,最高使用温度300℃,带有鼓风装置。   

4.1.2试样支架:同3.1.4条。   

4.1.3铁锤:同3.l.5条。   

4.2试样   

    同3.2条。   

4.3试验步骤。   

4.3.1烘箱升温到室温以上175℃恒温。试验过程中室温波动不超过±3℃。 

4.3.2将试样连同支架迅速放入烘箍,开启鼓风装置,恒温1h,试样放入烘箱后,烘 

箱温降不得超过20℃,并应在40min内回升到与原温度相差不超过10℃。 

4.3.3从烘箱中将试样连支架迅速取出,自然冷却至室温。 

4.3.4按3.3.4条检查试样。 

4.3.5如需测定该批铸石板材的最高耐急冷急热性能时,则可用经前次试验未损坏的 

试样(但不得补充新样)或另取50块试样,每提高烘箱温度40℃,按上述步骤再行试 

验。   

5结果的评定   

5.1试验后,若平面板有大于或等于36块试祥,弧面板有大于或等于31块试样未损坏, 

则判定该批铸石板材的耐急冷急热性能合格。     

5.2铸石板材的耐急冷急热性能水浴法以“20 ̄××℃,合格品数/50”,气浴法以 

“室温~××℃,合格品数/50”表示。 

6试验报告 

    耐急冷急热性能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委托单位;   

b.试样名称及编号。   

c.室温;   

d.试验方法;   

e.试验结果;   

f.试验日期及试验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并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笑松、刘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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