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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名称 铸石制品性能试验方法耐磨性试验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边材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T260-93
代替标准号 代替JC260-81
附图 图1; 图2;
标准正文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石制品耐磨性试验用的仪器设备、试样制备以及试验结果的处理 

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辉绿岩、玄武岩、页岩等铸石制品耐磨性的测定。 

2引用标准 

GB 1031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2476磨料代号   

GB 2477磨料粒度及其组成  

GB 2484磨具代号  

GB2485砂轮  

JB 3236金刚石修整笔  

3方法提要   

    将试样放在规定的砂轮上,并在试样上加一定荷重,以一定的转速经规定的磨程 

磨损,计算试样单位面积上的磨耗量。   

4仪器设备   

4.1耐磨试验机   

4.1.1试验机的结构如图1所示。主要由砂轮、安装试样的重锤、砂轮修正机构、计数 

控制装置、电机传动系统等部分组成。   

4.1.2试验机的转速为102±lr/min,转轴偏摆度不应超过0.03mm。 

4.1.3重锤加重块的总量为8±0.1kg。   

4.1.4砂轮应符合GB2476,GB2477,GB2484和GB2485规定的B250×100×150 TL46K。  

4.1.5砂轮修整机构用金刚石修整笔应符合JB3236规定的F20-1.5。  

4.1.6计数控制装置能予置转数,并能自动停机。  

4.2计量器具   

4.2.1游标卡尺或千分尺精度为0.05mm。   

4.2.2分析天平   

    感量0.001g。   

5试样制备 

5.1用内径φ24.5mm的金刚石薄壁空心钻头从铸石板或管材上钻取试样。矩形板按 

所示部位取样,其他形状板材按同样线尺寸比例在制品相似部位取样。铸石管两 

端各除去25mm,由径向均匀钻取,磨去试样工作面处的玻璃层,并用不低于120号金 

刚砂磨平。 

5.2试样为直径24±0.1mm,高20 ̄25mm的圆柱体,无边角缺损、裂纹、杂质和其他明 

显的缺陷。 

5.3试样按GB1031规定的表面粗糙度Rz应不大于50μm,仲裁时应不大于12.5μm。无 

横向加工痕迹。     

5.4从每块铸石板取2~3个合格试样,每根铸石管取4 ̄5个合格试样,以10个合格试 

样作为一组。   

6试验步骤 

6.1设备校正   

6.1.1参照样品   

    从工艺稳定的铸石板中挑选,按第5章要求加工样品,经试验确定其磨耗量。每 

台设备至少有一组(10个)参照样品。   

6.12校验步骤   

    按6.2规定程序,研磨一组参照样,至少连续三次磨耗量平均值稳定在参照样指 

定值的±10%以内,方可进行样品的研磨试验,否则应查找原因重新校验。   

    研磨5组试样后,需重新校验设备一次。   

6.2试验程序   

6.2.1测量每个试样的直径,精确到0.05mm,以不同部位三次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 

值为最终结果。在试样的非试验面下依次编号。 

6.2.2按6.2.3步骤研磨试样,使试样的研磨面完全与砂轮研磨面接触。 

    按6.2.4步骤清洗、干燥试样并称量(g1)。   

6.2.3按编号顺序将两个数量相连的试样,按单、双号夹在量锤下,对准磨盘磨纹, 

加上重块。记数控制装置预置在1400转,水流量控制适当(约5mL/s),开机研磨。 

按同样步骤至试验完一组试样。   

6.24试样取下后,用水冲洗干净,用干净纱布擦干,再在约40℃的烘箱中烘干0.5h, 

取出后放入干燥器内。   

6.2.5称量每个试样磨后的质量(g2)。   

6.2.6每磨完一对试样后,砂轮表面必须用金刚石修整笔以1mm/min左右的速度来 

回修整一次,金刚石修整笔的进给量约0.lmm。  

6.2.7更换砂轮,重新安装后,应用金刚石修整笔将砂轮表面修掉2mm左右,方能正 

常使用。   

7结果计算   

7.1试样磨耗量的单值按式(1)计算。   

                           g1-g2 

                        r=───   …………………………………… (1) 

                             S 

式中:r一一磨耗量,g/cm[2]; 

     g1─一试样磨前的质量,g;   

      g2──试样磨后的质量,g;   

      S──试样的受磨面积,cm2。   

    结果取四位有效数字。   

7.2标准差按式(2)计算。取四位有效数字:   

                          Σr[2]-(Σr)[2]/n 1/2 

                     S=〔─────────〕       

                                n-1 

式中:S一一标准差,g/cm[2]; 

      n——被测试样数量;   

      r——各试样磨耗量,g/cm2。   

7.3计算结果参照JC/T262中附录A进行数据处理,试验结果以算术平均值和标准差表 

示。 

试验报告   

耐磨性试验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委托单位;     

b.试样名称及编号;   

c.试样尺寸、数量;   

d.试样磨耗量的单值,平均值及标准差;   

e.试验日期及试验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提出并技术归口。   

布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玻璃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效民、郑英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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