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暗中摸索
                
  ——国家建材局技术情报研究所  

    所谓电子商务,说白了就是商务的电子化。没做过买卖的担当起了电子商务的重任,天马行空的纯网络公司寻求砖头和水泥来软着陆,这种低空飞行的模式叫“鼠标+水泥”。传统产业赶e潮,追逐老鼠尾巴,这种欲冲天的模式叫“水泥+鼠标”。不论是什么模式,电子商务缺乏理论指导,更缺乏实践。传统行业的电子商务究竟怎么办?e精英们也是一头雾水,摸着石头过河。

                            三流分离

    电子商务以企业信息化为基础,其方针是以信息流为指导,优化物质流的配置,进而实现资金流的最佳使用效益。要做一流的电子商务公司,必须整合“三流”——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从宏观上看,我国的综合信息能力全球排名倒数第二,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能力倒数第一;行业的信息分布零散,多呈孤岛之势,应公开的信息有80%还处于封闭状态。从微观上看,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低,连企业内部的信息资源都没有电子化。目前,电子商务外部环境的配套设施、配送体系、电子支付等亟待建立和完善。不能整合信息流,商务就失去了指南针,物流和资金流游离于电子化之外,又何谈电子商务?

                          清官难断网上事

    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却赶不上e潮。我国刑法中虽然已经增加了关于入侵、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条款,但还不够具体,在执行中不易认定和把握。涉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就更是捉襟见肘。在电子商务活动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更多,如:知识产权保护和网上信息共享的关系、鼠标点击方式“签订”的网上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网上贸易纠纷的仲裁、个人隐私权的保护、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的认定、电子资金转账的合法性、网上购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商品防伪保真手段和电子商务网站的信誉保证等。 对此,准备浑水摸鱼的公司会高兴的。

                         中间商披上电子外衣

    电子商务公共平台瞄准的是销售佣金、广告收入和会员年费等收入,把自己定位到沟通买卖双方的中间商角色。试想,买卖双方直接见面后,中间商还有多少戏唱吗?中间商不得不考虑如何能拉住交易双方。电子商务推崇减少中间环节,却又把自己推到中间商的位置上,新的中间商披上的只不过是电子外衣而已。

                            画饼充饥

    如今,电子商务公司重新演绎画饼充饥的故事。一年前,B2C还是如日中天,钱烧得差不多时电子商务公司发现B2C注定成为明日黄花,接着又断言“B2B一定是赢利的”。IT界的人很有点童心未泯的味道,借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喜欢讲故事。 故事一个一个的开始,收场却不容易。最经典的故事就是“雅马逊网上书店”,1年前还当样板戏一样到处传唱,如今却很可能成为电子商务的“滑铁卢” ,夕日的正面教材已经变成反面榜样, 这不能不带给电子商务爱好者心痛的感觉。接下来的老故事中只省下小儿科式的“尿布+啤酒”了。新故事又登场了,但似乎没有什么推广价值,就像“轻工品换飞机”模式那样不能普及。成功的DELL把自己的商务模式申请了专利,不允许任何竞争对手效仿;目前市值超过微软的CISCO,其电子商务的成功凭借的是强有力的技术实力和行业属性,更是不能被广大的传统行业仿效。一位资深的IT老兄不得不承认,电子商务太缺乏成功案例。一开始电子商务吃的就是“虚拟饼”,什么时候能填饱肚子?普遍的说法是3年到5年,恐怕这还是乐观的估计吧。
    中国的电子商务尚处在萌芽状态,法律问题、信用问题、支付问题、配送问题、安全问题等等困扰着电子商务公司。赢利的曙光还遥远,圈钱之路更艰辛,做先驱的同时可能成为先烈, 这不能不常使电子商务英雄们泪满襟。在黑暗中行走的电子商务还要靠烧钱和英雄们自身的光芒照亮前程,有故事助兴,黑又何妨?